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9号《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9月3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4年第23次室务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 庄荣文公安部部长 王小洪2025年3月13日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活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
关于印发《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的通知国信办通字〔202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为了促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8号《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5月2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4年第15次室务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 庄荣文2025年2月12日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活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
第一条为了规范网络产品安全漏洞发现、报告、修补和发布等行为,防范网络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网络产品(含硬件、软件)提供者和网络运营者,以及从事网络产品安全漏洞发现、收集、发布等活动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综合管理,承担电信和互联网...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治理网络暴力信息,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活动,适用本规定。第三条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坚持源头防范、防控结合、标本兼治、协同共治的原则。第四条国家网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3号《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8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3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原信息产业部2004年11月5日公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0号)同时废止。部长 苗圩2017年8月24日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互联网域名服务,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保障互联网域名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推动中文域名和国家顶级域名...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已经2022年11月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2年第21次室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 庄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金壮龙公安部部长 王小洪2022年11月25日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互联网信息...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以及其他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网站平台,以评论、回复、...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数据安全与发展第三章 数据安全制度第四章 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第五章 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45 号《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已经2021年4月27日国务院第1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总 理 李克强2021年7月30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维护网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